用户名: 密码: 马上注册…
欢迎光临 法治中坚力量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0579-87217811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搜索排行
使用帮助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荣誉资质业务范围法律动态律师评案理论研究法律服务法治新闻联系我们
案例分析常规知识法律法规论文赏析范本查看原创手稿律师营地在线咨询查询咨询解答专区
发布咨询指南 回复咨询指南
客服电话:0579-87129679

推荐律师

陈志毅
15158920546/647846
陈斌
15967901805/681805
厉明侠
13819900346/557304
郎成吉
15258980519/554591
李玉洁
15158929220/764845
王超
18266965698/635792

小工强奸老板娘?律师介入检察院不起诉

 

律师研究笔录,细节中找关键,检察院采纳律师辩护意见,不予起诉
 
     听过上司对下属有过不法行为,可是下属对老板娘不轨还是鲜有耳闻!
    
     周某(女)到公安局报案,称其雇的小工王某跑到自家企图进行强奸。公安局当天将王某刑事拘留,并提请逮捕。先后对王某进行六次讯问,其均否认该事实,也否认有此动机。公安局又先后对被害人及其家属进行询问,并走访勘察现场,收集了证据。
王某的妻子委托律师介入,律师通过仔细研究案卷材料发现多处疑点:
    
     第一通过调取二人的短信聊天记录,和定情信物发现二人关系暧昧,长期保持婚外情,直接证明了王某的陈述属实,周某存在撒谎。
    
     第二 通过周某女儿的笔录了解到,她就住在周某的隔壁,当时并没有听到救命等相关的反抗声音,从而确定王某并没有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周某,更不存在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关系。
    
     第三 本案现有的证据并不能形成证据链,而且都是间接证据,并不能充分证明王某犯罪事实的存在。
   
     第四 从常理上来说王某是外乡过来的打工仔,家境并不富裕,还有三个孩子要抚养,所以家里的主要经济来源就是王某的工钱,对王某来说冒着坐牢的危险,冒着家庭破碎的风险去强奸老板娘着实令人难以相信。
   
     最终检察院采取了律师的意见,不予起诉,而王某也在之后带着妻儿回到了老家。
 

 

Copyright © 2009 浙江陈志毅律师事务所 浙ICP备09103022号 网站管理 网站建设:永康环讯网络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