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大火案一审判决 新址办原主任徐威获刑7年
正义网北京5月10日讯 (见习记者 高鑫) 备受关注的央视大火案今天下午作出一审判决。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危险物品肇事罪,判处央视新址办原主任徐威有期徒刑7年。
此前的3月23日至25日,经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包括央视新址办原主任徐威在内的21位被告人集体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受审,罪名均为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
央视大火案经过3天庭审,21位被告人中多名被告人当庭明确表示认罪。当日庭审临近尾声时,徐威在最后的陈述中明确表示认罪,认为其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还给央视带来了不良影响,感到非常悔恨,并再次劝说同案人员认罪。
Copyright © 2009 浙江陈志毅律师事务所 浙ICP备09103022号 网站管理 网站建设:永康环讯网络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