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将精神病人管理纳入综治工作
近年来,精神病人酿血案的报道屡见报端,从频发的案件不难看出,个案受害者人数越来越多,同时,对精神病人犯罪的预防一直为社会所探讨。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合浦县西场镇发生2死5伤的恶性伤人案件,官方消息证实,凶手系精神病人。生命的逝去再次敲响警钟,预防精神病人犯罪不能止于探讨,而更应该落到实处。
据统计,全国现有精神病人1600余万,其中具有暴力倾向者为1~2‰,由此可见,可能会造成社会危害的精神病人全国约有1.6万到3.2万人。
"预防精神病人犯罪,需在两方面下功夫。"有专家认为,精神病是因精神障碍导致的疾病,精神疾病患者是弱势群体,需要患者家属和社会更多的尊重、关爱和善待,消除歧视,使更多患者得到良好的治疗和康复,从根本上消除其社会危害性。同时,不论是家庭,还是基层组织,都应当随时观察患者的心理状态,,一旦发现有变化,应及时送医院治疗,积极预防。
有犯罪心理学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应当把精神病人的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各部门齐抓共管。卫生系统负责精神卫生基本知识的宣传和精神疾病的基本治疗;民政部门对经济上有困难的精神病人提供义务救助;公安部门遇到特殊的精神病人犯罪时,由公安机关执行强制性的义务监督和强制治疗。同时,基层派出所与社区应加强联系,建立以社区为依托的网络监控体系,及早发现精神病患者的发病征兆督促监护人对其约束、治疗。
也有专家指出,尽快各地相继出台了精神卫生方面的法规以及实施办法,让受害人不再无助,政府不再逃避,精神病人的权益也得到了应有的保障。但是,应尽快出台国家层面的精神卫生法,以法律的形式保护和尊重精神病人合法权益,同时有效地解决精神病人带给社会的意外伤害,解决个人权利与社会利益保护的两难困境。
Copyright © 2009 浙江陈志毅律师事务所 浙ICP备09103022号 网站管理 网站建设:永康环讯网络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