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他人名誉 提问时间:2010/5/27 8:21:33 |
今年的4月份我接到朋友电话说我的裸照在网上流传,还有很多侮辱诽谤我的语言,我就知道是我以前的男友做的.因为我提出分手他曾经威胁过我.知道后我多次跟他沟通但他都不删照片.我就到派出所报案了,但因为他在外地工作,无法传唤他来派出所做笔录,但经过派出所的几次协调裸照是已经删掉了。但还在其他论坛上发很多帖诽谤辱骂我做鸡,上面还附有照片真实姓名及身高的帖子,现在很多帖子因我的举报网站已经删帖,但还存在一些。。我是浙江永康人,他也是永康人,但因工作的公司在杭州,所以其户口是在杭州,但现在又在公司是指派下在哈尔滨工作,我想到法院起诉他侮辱诽谤,淫秽传播罪,要求其删掉还拥有的裸照,及现在论坛上的帖子,因为如果不彻底删掉那些裸照的原稿,我怕其以后还再次传播。像我的这种情况起诉的话要去哪里起诉?我能告他什么罪?他能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
提问者:游客 |
你前男友侵犯你的隐私、名誉,并且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你可以向杭州市或永康市公安局报案要求立案侦查。具体你最好到我所咨询。 |
回答者:ykflgw 回答时间:2010-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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